申請成立國內旅行社申辦程序成都市旅游許可證;
一、設立條件:
根據《旅行社條例》設立國內旅行社(經營國內旅游業務,入境旅游業務)必須具備以下條件:
(一)有固定的經營場所;
(二)有必要的營業設施;
(三)有不少于30萬元的注冊資本;
國內旅行社審批流程如下:
一是申報。申請設立旅行社需提供11項材料。包括:
1.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(名稱必須含有“旅行社”或“旅游”字樣);
2.申報旅行社申請書;
3.申辦旅行社可行性研究報告;
4.申辦旅行社資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;
5.經營場所使用證明;
6.申辦旅行社的企業章程;
7.旅行社人員情況及從事過旅游業務經歷的證明材料;
8.經營設備情況證明(辦理聯網手續材料);
9.交納旅行社質量保證金承諾書;
10.需提交的其他材料;
11.正式申報時,填寫并提交《申報旅行社技術報告書》。
二是檢查。市(縣區)旅游局在收到申報材料后20個工作日之內,由相關負責同志到旅行社門市所在地,對其條件是否符合審批標準進行檢查。
三是批復,經市(縣區)旅游局現場檢查并認定為符合審批標準的旅行社,由市旅游局給予同意設立旅行社的批復。
四是頒發許可證,由旅行社申請人持市旅游局出具的同意設立旅行社的批復,赴省旅游局行業管理處辦理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。
辦理地址:所在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(行政審批局)市旅游局;
政策依據:《旅游法》《旅行社條例》《旅行社管理條例實施細則》。
2023年核發旅行社經營許可證范圍:金牛區,成華區,錦江區,武侯區,高新區,青羊區,溫江區,郫都區,雙流區,新津區,新都區,天府新區,龍泉驛區,青白江區,高新西區,東部新區,大邑縣,蒲江縣,金堂縣,邛崍市,崇州市,簡陽市,彭州市,都江堰市。